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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1月29日 星期三

預告修正「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」草案 【發布日期:2017-11-08】

發文日期:106118
發文字號:衛授食字第1061302928 
附件:「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」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之pdf檔各1
主旨:預告修正「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」草案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
公告事項:
一、修正機關:衛生福利部。
二、修正依據: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三條。
三、「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」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、本部網站「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」下「法規草案」網頁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「公告資訊」下「本署公告」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「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」網頁(https://join.gov.tw/policies/)
四、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,至前揭「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」或「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─眾開講」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:
()承辦單位: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。
()地址: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-2號。
()電話:02278787381
()傳真:(02)26531062
()電子郵件:pennylin94@fda.gov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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